P
新闻中心
NEWS CENTER全市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允许连续生产15天!
全市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允许连续生产15天,将辖区内涉及企业分成A、B两组,每组企业数量一致A组生产时间安排在上半月,B组生产时间安排在下半月,其余时段停产。承担处置污泥的企业按照核定处置污泥最低负荷生产达到《关于建立重点行业超低排放(深度治理)示范引领制度的通知》(冀企领办[2018]128号)要求的企业可以生产。
为进一步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,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,结合7月份大气扩散条件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管控目标
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.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,空气质量排名在全国168个重点监测城市持续提升,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良好基础。
二、管控时限
2019年7月1日至31日
三、管控原则
(一)在非采暖季错峰生产的基础上,全面加严各项管控措施。
(二)允许生产的钢铁、焦化、水泥企业必须达到超低排放标准;其余工业企业必须达标排放
(三)各县(市、区)(含开发区(管理区),下同],停限产清单,要明确到具体企业、具体装备、具体时间段和限产产量,每家企业明确监管单位、责任领导和监管人员(四)当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或市委市政府,市环保指挥中心采取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时,减排程度不同的,从严执行



